对于困难群众,医疗救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,也是保障困难群众正常生活的一道极其重要的防线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“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,深化医保z6尊龙旗舰厅的支付方式改革,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,加强医保基金监管。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医疗保障局)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千方百计共抓施治,采取“三全三保”举措在保障特困人员看病就医方面持续发力,倾心尽力既让特困人员病有所医、医有所保,又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安全高效运转。
参保、费用全兜底,确保特困人群看病“无忧”。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是最弱势、最困难的群体,也是最易患病的特殊群体。县医保局通过财政补贴和专项资金支持,对全县特困人员(含农村特困供养人员,城市特困供养人员,孤儿,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实行参保缴费全资助,实现了特困人员应保尽保目标。2024年度分类资助参保5585人,金额182.39万元(其中资助特困人员613人,金额23.29万元);特困人员在就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全兜底政策。特困人员住院享受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%、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,并取消最高支付限额,对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等支付后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,按照100%给予救助等。这些举措极大地减轻了特困人员的经济负担,使他们无需担心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参保、就医费用无法开支而陷入困境,从而达到能看病、看好病目标。2024年截止6月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5219人次,发放医疗救助458.96万元。
看病就诊全链条,确保特困人群就诊“无碍”。一是及时共享信息数据。由民政部门健全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精准识别机制,及时通过政务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或线下方式定期推送相关信息;医保则及时落实好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、重点优抚对象、孤儿、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身份标识、动态维护等工作,从而确保了此类群体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资格。二是规范就诊医疗机构。根据宜春市民政局、宜春市财政局、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宜春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宜民字〔2023〕69号)文件要求,推动落实基层首诊,规范转诊,促进合理就医,同时着力优化营商环境、聚焦满足乡镇敬老院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需求,强化医保与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卫生健康委员会、财政等部门联动协商,根据就近原则将中山医院备案为县城规划区附近特困人员首诊医院,让特困人员看病就诊更加便捷、规范。
就医行为全监管,确保医保基金使用“无恙”。首先县医保局每季度定期举办医保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班,业务骨干轮流上台授课、解读政策、案例研讨,讲透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制政策,确保培训内容“营养全”、“好消化”,同时开展每季一测试,检测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情况;其次要求接受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“安全有效、经济适宜、保障基本”的救助原则,原则上使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药品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,严控不合理医疗费用发生;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,2024年部门联动专项检查3次,召开协调会议3次,截止目前共核查特困人员就诊185人次,涉及医疗总费用76.76万元,其中核实违规行为10人次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.49万元。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地确保了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,避免出现过度医疗和不合理收费的情况,从而减轻特困人员就医负担和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。
下一步,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医疗保障局)将不断优化服务,精准落实困难人群医保待遇,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,同时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监管,既确保全县广大特殊困难人员“看得起病、看得好病”,又防范医保资金的浪费,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的领导刚性约束下的柔性关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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