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网西宁10月11日电 (李隽)11日,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,该省加快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,完善残疾人、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,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,实现全省县级以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实现全覆盖,乡镇(街道)儿童督导员和村(社区)儿童主任两支队伍配备实现全覆盖,村(社区)“儿童之家”覆盖率达90%以上。
“我们建立了农村留守老年人、妇女、儿童关爱服务制度,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,构建起省、市(州)、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体系。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,每年惠及11.63万残疾人。”青海省民政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蒋跃成说。
青海省实现老年人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、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全覆盖。截至目前,已分别惠及32万和10万名老年人。该省强化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,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高龄、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。截至目前,已有6.6万老年人纳入城乡低保,1.2万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,实现了应保尽保、应养尽养。
青海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,重点为经济困难、失能、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。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,加强独居、空巢、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,帮助老人安享晚年。
以发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为重点,青海省逐步扩大保障范围,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农村留守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全部纳入关爱服务体系。逐步提高孤儿等特殊儿童群体保障水平,全省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分别从2012年的1000元/人/月和600元/人/月提高到现在的1450元/人/月和1050元/人/月,增幅45%和75%。同时持续实施孤儿助医助学等福利项目,惠及1700余名孤残儿童,助力300余名孤儿圆了大学梦。
“推动全面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,并实现‘跨省通办’和‘全程网办’。截至目前,两项补贴惠及11.6万残疾人,其中,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.99万人,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.05万人。”蒋跃成介绍,青海全面推动开展康复辅具社区租赁试点工作,在西宁市、海东市、海南州、海北州、海西州建成中心服务站点15个,覆盖106个城乡社区,方便广大老年人、残疾人等有需求人员可免费租赁康复辅具。(完) 【编辑:刘欢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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