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北京1月8日电 (记者 郭超凯)自1月8日起,中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。中国国家疾控局传防司司长、一级巡视员雷正龙在8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(第十版)》主要内容,并指出在新冠疫情暴发、流行的时候,可以适时、依法、选择性地采取一些紧急防控措施。
自1月8日起,中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。中国国家疾控局传防司司长、一级巡视员雷正龙在1月8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(第十版)》主要内容,并指出在新冠疫情暴发、流行的时候,可以适时、依法、选择性地采取一些紧急防控措施。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雷正龙当天表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有关规定,并根据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,中国制定了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(第十版)》。第十版防控方案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,养成良好卫生习惯,加强疫苗接种,加强重点场所、重点人群、重点机构及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。同时,进行了几个主要方面的调整,包括更新疾病名称、加强监测预警、调整检测策略、调整传染源管理以及流行期间可采取紧急防控措施等。
1月8日,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第十版防控方案有关情况,并回答媒体提问。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什么紧急防控措施,他指出,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,传染病在暴发、流行的时候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要时报经上级人民政府同意,可以采取一些紧急疫情防控措施,并予以公告。新冠疫情暴发、流行的时候,也可以适时、依法、选择性地采取一些紧急防控措施,包括暂缓非必要的大型活动、暂停大型娱乐场所的营业活动;博物馆、艺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采取适量的限流措施;严格管理养老机构、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的场所;实行错时错峰上下班、弹性工作制,或者采取居家办公等措施;教育机构采取临时性线上教学等。一旦疫情得到缓解,当地政府应该及时宣布紧急防控措施的解除。(完)
【编辑:曹淼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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