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28年3月5日,郭石泉被押至南昌卫戍司令部军法处看守所。几天后,即被反动当局以所谓“教唆行动”(指打土豪)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转送伪第一监狱执行。
在狱中,郭石泉的身体虽被折磨得非常衰弱,但意志仍然极其顽强。他写下了不少诗篇,用含蓄隐抑的手法表达了自己一颗革命的赤子之心。1929年清明,他以“清明无客不思家”为题写下了一组七律:
狱中吟(五首)
一
清明无客不思家,囹圄年余未见花。
禁锢形体同地狱,抛离骨肉各天涯。
愁闻鹤唳风声急,怕对鹃啼月影斜。
最是脑人春景好,故园桃李郁浓华。
二
根目寰区岁月华,清明无客不思家。
金萱荏苒居堂北,玉笋参差映水涯。
破萼碧桃含露笑,垂丝绿柳舞风斜。
可惜春色浓如许,空向重墙恨落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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